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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网页:【政策明白本】补贴类项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发布时间:2026-07-08 22:28:20  来源:mk体育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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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让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全方面了解、精准把握各项惠农政策,即日起,将开设

  (一)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5〕22号)、《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4〕55号)、《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4〕58号)等文件要求。

  (二)支持方向: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和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三)补贴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拖拉机、播种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烘干机(不含热风炉)、色选机、磨粉机、旋耕机(含单轴和履带自走式)、微耕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炒(烘)干机、茶叶杀青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开沟机、碾米机、驱动耙、田园管理机、莲子剥壳去皮机、育秧(苗)播种设备等27类机具。

  (四)实施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由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具体参考当年政策实施方案。

  (五)负面清单:补贴申请者非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

  (六)补贴程序:按照“农民自愿、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执行,充分尊重机主的自主权。

  1.回收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同时提交机主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农机来源归属证明材料、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回收企业应当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进行核实,对主要部件齐全、符合报废条件要求的,现场采集报废农机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向机主出具签字盖章的《江西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确认表》(后文简称《确认表》),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

  2.报废旧机。回收企业应对回收的农机进行规范存放并及时拆解。拆解前,回收企业须对《确认表》和待报废拆解机具的一致性等信息进行确认,并接受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的监督(可通过现场或者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回收企业应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对拆解过程进行录像或者拍照监控,提供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照片要能清楚地反映主要部件拆前拆后的状况。机具拆解后回收企业应在《确认表》对应栏签字确认,杜绝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回收企业应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有关联的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过程做监督,并在《确认表》中拆解监督人员栏签字确认。

  3.注销登记。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机主,应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县级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4.申请补贴。机主凭有效的身份证件、社会保障“一卡通”(财政惠农“一卡通”、银行存折)、回收企业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章后的《确认表》以及《江西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对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应按照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数量;能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防范套补风险。对于以购置新机为前提的报废农机种类,在申领报废更新补贴时,机主应提供购置同种类新农机的有效证明。

  5.县级结算。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尽快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机主。

  省级部门责任。省级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报废更新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补贴资金分配和调剂、资金兑付督促指导、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调查等;省级农业农村负责政策实施指导、政策咨询与投诉处理等。

  市级部门责任。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补贴资金分配和调剂、资金兑付督促指导、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调查等;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政策实施监管、政策咨询与投诉处理等。

  县级部门责任。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补贴申请办理、补贴机具核验、政策实施监管、政策咨询与投诉处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调查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协助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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